按照中央、贵州省和学校关于党史专题教育的要求,按照学校“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同时依据税务部门近期相关通知,为切实维护学校职工的合法权益,宣讲好国家税收管理政策,协助指导教职工顺利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财务处于2021年6月9日(星期三)中午13:30在行政楼9楼会议室对学校在职职工进行了个人所得税2020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辅导培训。此次培训会由财务处资金结算科许纹同志主持,学校关注个税汇算清缴的教职工参加。


培训会首先,财务处负责人周青处长传达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精神,说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将于6月30日结束,全校教职工应切实履行国家公民应尽法律义务,积极主动地办理相关申报手续,严格遵循“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原则,充分享受个税改革红利。
然后,财务处资金结算科许纹同志为参加的教职工进行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宣讲,对个人所得税综合应纳税所得额构成、专项附加扣除、退补税和个税汇算具体操作流程进行详细讲解,其中,着重说明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最后现场解答参会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并现场一对一辅导教职工完成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帮助教职工们应享尽享税收优惠。
财务处党支部此次“我为群众办实事”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辅导培训,培训政策解读清晰、讲解详细,帮助教职工解决了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的难题,为学校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